電動吊籃 使用安全規則
1、新安裝、大修后及閑置一年或停置二個月以上的 吊籃 。使用前必須按安全檢查要求進行檢查,確認設備正常并經驗收后方可正常交付使用。
2、電動吊籃內載量應盡量保存均勻,嚴禁超過額定載荷。正常施工時,工作載荷應不大于額定載荷的80%,嚴禁長期滿載使用或用作起重運輸進行頻繁升降。
3、吊籃 懸吊平臺 在升降運行中,應保持鋼絲繩垂直狀態,鋼絲繩不得有折彎、鼓起和沾附砂漿雜物。嚴禁在升降中使用 安全鎖 制動或進行施工作業。
4、施工現場嚴禁利用吊籃或鋼絲繩作為電焊起弧或接線回路。利用電動吊籃進行氣焊作業時,嚴禁在懸掛平臺內放置氧、乙炔瓶等易爆物品。
5、檢修或更換電器件時應切斷電源,吊籃維修必須嚴格遵守地面維修原則和由指定專職人員進行,嚴禁非指定專職人員擅自拆檢和在空中拆檢時,維修人員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。
6、電動吊籃在使用、檢查中發現故障、變形、磨損、腐蝕、損壞及異常情況時,應立即停止使用,由專職人員及時進行維修和更換損壞零部件,經檢查測定正常后方可繼續使用。